7月2日,护理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太白湖校区图文信息楼633会议室进行2024年第7次集体学习。
参会人员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编分则第九章到第十一章、第三编附则,《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七章党的纪律,习近平给中国科学院院士、清华大学教授姚期智的回信等内容。学院党总支书记张秋生、教研室主任刘冰结合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切实维护师生的切身利益;在工作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把做好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件事情作为“坐标”;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崇高的理想和远大的志向,做一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合格党员。
学院科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撰稿:刘冰 责编:任频频 初审:张莉莉 终审:李雪 闫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