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教学副院长制定学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教务处的指导下,协助教学副院长制定学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各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课程简介等,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 3.负责制订每学期的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负责安排临床教师授课任务,负责与学校及各系部教育科进行沟通和协调。负责编制学院总课表,分发给教师班级课表,并负责课程表的临时调整; 4、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教学监控和教学服务工作,协调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进行。按照教务处要求做好教师调停课,调停课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报教务处、一份送辅导员、一份教育科备案。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教学和学习动态,掌握教学情况,反馈师生对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并进行及时整改; 5、考务管理。负责组织安排学院的期末考试、毕业考试,安排考场,落实监考人员,检查考场纪律,维护良好考风,及时通报考试情况和违反考场纪律的学生名单。教务处组织的考试,教育科负责向教务处报送学院监考人员名单,并按时将考核科目、时间、考场分配等通知到有关人员(任课教师、监考老师和辅导员);负责将全部学生成绩单报送教务处备案;负责本院学生成绩查询、办理更改手续及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 6、负责见习、实习的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实习、见习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习、见习计划,实习、见习大纲,实习手册以及实习、见习通知等。负责与实习、见习单位沟通与协调。安排好学生实习、见习工作。为保证后期实践教学质量,每年组织2次实习检查,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并写出实习检查总结,针对实习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7、组织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评议。每学期对临床教师和年轻教师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进行课程教学评议,临床教师评议结果反馈给教学医院教学办。专职教师评议结果做为学院年终评优的参考。协助人事处、教务处做好师资培训、师资引进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和课时津贴的计算、汇总等; 8、制定学术讲座计划,申报、组织开展专题讲座; 9、教材管理。办理教材的预定和教师用书的领用事宜,负责各类教材的建设工作; 10、组织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改立项,精品课程的动员、组织和申报工作; 11、按照学校的专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本院的专业建设规划,实施学科专业建设; 12.协助学院领导申报新专业、特色专业,做好新专业、特色专业的检查工作,组织本科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评估工作; 13、负责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将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历和课程表并装订成册,收集与整理教学文件,将各种教学资料分类归档; 14、负责拟定教务工作文件,撰写教学工作总结; 15.完成院长、教学副院长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